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中〔2013〕32 号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组织我市中学生参加第三十届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福建省赛区竞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东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局属中学:
根据福建省科协、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第三十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福建省赛区竞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中学生参加第三十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福建省赛区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时间、地点
预赛时间为2013年9月8日14:30—17:30,各县(市、区)应按规定时间和全国竞赛同时举行;复赛于9月21日-23日在福州大学举办。
二、 参加对象
2012-2013学年在校高中学生可自愿参加,由考生所在学校确认后统一向各设区市竞赛组织单位报名。
三、 组织机构
联赛工作委托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物理科承办,具体负
责有关联赛的各项工作。
四、 考试范围
以全国竞赛委员会制定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章程》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内容提要(2011年11月修订版)》为依据。预赛试卷和复赛试卷的理论部分由全国统一命题,复赛实验部分由省物理学会组织命题。
五、 报名办法
请各校于5月28日前将参赛人数连同报名表上报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李闷心老师收,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2827536(办) 13860380586,各校参赛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到邮箱:ccxfj@163.com
六、 考务工作
1.参加预赛人数达30名以上的县(市、区)可以设考点(原则上设在各县(市、区)一中),未设考点的县(市、区)由市教育局另行安排。监考人员统一由我局指派,车费、食宿由考点负责。各考点务必加强考场的组织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若发现雷同卷及其他舞弊现象,取消比赛成绩,并取消该考点设置。
2.复赛工作由省物理学会组织。市物理学会于9月15日前将预赛前30名参赛选手的试卷及成绩花名册报省物理学会,届时省物理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查,根据预赛成绩确定各设区市参加复赛的名单,并上报省科协、省教育厅。
3.竞赛考生入场时,必须查验考生身份证和准考证,未带“双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学生证、户口本不能代替身份证。
七、 奖励方式
我市将根据参赛者的预赛成绩决定参加复赛的名单,并设市级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给予表彰。
附件:全国物理竞赛福建省赛区竞赛报名表
宁德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4日
抄 送:市教师进修学院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印发
附件:
全国物理竞赛福建省赛区竞赛报名表
中学(盖章)